close

  南充
  華西城市讀本訊(鄧艷 記者 劉治海)四年前,南充市營山縣一業主購得縣城住房一套。四年後,房屋產權人早已病故,可自己仍沒有得到房產證。一氣之下,業主將賣主告上了法庭。昨日,記者從營山法院獲悉,在支票貼現法院的調解下,業主最終於近日拿到了房產證。
  1996年,家住南充市營山張黎家的房屋被徵用,獲得國家劃撥的安置土地一處,位於縣城好房網營渠大道安置區內。2007年,張黎與朋友王勇簽訂合同,約定由張黎出土地,王勇出資金,兩人合伙修建商品房一幢。但轉讓給王勇的土地的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仍然在張黎的名下。
  2009年2月17日,第三人張峰購買了屬於王勇的一套住房,但一直沒有得到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。直到今年7月,張黎因病突然去世,張峰意外得知房屋產權已經過戶到張黎的弟弟張碩名下。張峰一氣之下支票借款將王勇告上了法庭。昨日,記者從營山法院獲悉,雙方最終辦理了房產證。(文中人物均系化名)  (原標題:四年前買的房子如今才拿到房產證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n45lneec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